欢迎光临徐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徐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

《徐州市区居民小区扫雪除冰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区房管部门,新城区社区服务中心,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扫雪除冰应急预案>的通知》(徐政办发〔2017〕185号)要求,我局制定了《徐州市区居民小区扫雪除冰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徐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7年12月11日 

 
徐州市区居民小区扫雪除冰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做好市区居民小区扫雪除冰工作,增强冰雪天气应急保障能力,确保第一时间启动预案,雪前做好设备和人员组织准备,雪中保障小区道路具备畅通条件,雪后保持小区环境清新整洁,切实保障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生命财产安全,制订本预案。
   1.2 编制原则
属地为主,分工负责,快速反应,协调联动。
   1.3 编制依据
根据《徐州市扫雪除冰应急预案》、《徐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市区居民小区扫雪除冰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区范围内居民小区的扫雪除冰工作。
   1.5 等级划分
Ⅰ级,暴雪,红色预警。12小时降雪量(雪融化后的水量,下同)达到6.0毫米以上,或24小时降雪量达到10.0毫米以上,或积雪深度达8厘米。
Ⅱ级,大雪,橙色预警。12小时降雪量达到3.0~5.9毫米,或24小时降雪量达到5.0~9.9毫米,或积雪深度达5厘米。
Ⅲ级,中雪,黄色预警。12小时降雪量达到1.0~2.9毫米,或24小时降雪量达到2.5~4.9毫米,或积雪深度达3厘米。

   2 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2.1 指挥机构
在市扫雪除冰指挥部领导下,成立市区居民小区扫雪除冰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市区居民小区扫雪除冰工作。市房管局局长任总指挥,局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局物业管理处长、各区房管部门分管领导组成。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局物业管理处处长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物业管理处有关人员及各区房管部门分管领导及物业科长组成。
   2.2 主要职责
市区居民小区扫雪除冰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市区居民小区扫雪除冰工作。
市区居民小区扫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组织落实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的工作部署,指导各区制定居民小区扫雪除冰工作方案,负责通报雪情、协调矛盾,指导、督促各区做好居民小区扫雪除冰工作。
   2.3 成员单位职责
各区房管部门指导督促各物业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扫雪除冰工作。

   3 雪前日常准备

根据冬季天气情况,各区房管部门、各物业管理单位按照责任分工,提前落实雪前准备工作。
   3.1 做好气象预警信息接收
各区房管部门指定人员定时接收气象局发布的预警信息,第一时间进行工作准备。
   3.2 加强雪前组织宣传
各物业管理单位要通过宣传栏、电子屏等方式做好冰雪天气安全防范知识宣传教育,动员居民车辆在冰雪天气时尽量减少出行,鼓励居民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减少安全隐患,减轻道路交通拥堵。
   3.3 储备扫雪除冰物资
各物业管理单位在每年12月1日前要储备充足的除雪融雪和防滑料等物资,并对所属作业车辆完成全面保养检查,保证机械性能良好。同时,要确定积雪消纳场所,以堆放含有融雪剂的积雪。
   3.4 加强设施设备排查
各物业管理单位要对供电、供水、供热等可能出现问题的设备和线路进行巡查和检修,保证运行良好。
   
   4 预警响应

市气象局发出雪情预警信息后,各区房管部门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各物业管理单位快速响应,积极部署,有效预防,做好居民小区扫雪除冰的各项准备工作。
 
   5 除雪作业要求 

   5.1 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主干、后次巷”和“梯次清扫,分类作业”的原则,优先做好小区主、次干道的扫雪除冰工作。
   5.2 遇有降雪预报时,提前将作业车辆进入各待命作业位置,确保在短时间内迅速开展作业。同时,对坡道等易滑易结冰区域采取预撒防冰措施。
   5.3 降雪过程中,小区主要出入口、坡道等地段,中雪每2小时实施1次融雪,大雪以上每1小时实施1次,防止积雪成冰。同时采取机械化清雪、人工扫雪等措施,确保小区主、次干道及坡道的畅通。
   5.4 大雪以上降雪结束24小时内,小区内道路积雪清除完毕,道路基本恢复正常。
   5.5 坚持扫雪除冰与保护环境兼顾的原则,尽可能使用生态环保融雪剂,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6 善后恢复

   6.1 做好积雪残冰清除,迅速恢复道路环境。降雪结束后,各物业管理单位要及时行动,将路边积雪、残冰及时运至指定倾卸消融点,不得随意堆积在路边,以免影响小区环境。不得将含有融雪剂的残雪、残冰堆积在树池、绿地内,以免盐化土壤,危害植物的正常生长;不得向路面扬洒积雪,避免因路面结冰造成道路安全隐患。
   6.2 每次扫雪除冰应急工作结束后,各区房管部门要及时召开所属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单位会议,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漏洞和不足,研究解决措施,逐步完善应急机制。
   
   7 保障措施

   7.1 各区房管部门、各物业管理单位要高度重视居民小区扫雪除冰工作,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到人;要健全值班制度,保证通信畅通,切实把降雪可能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
   7.2 各区房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本预案要求,结合各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建立应急机制,有效开展各区扫雪除冰工作,切实保证所属居民小区道路雪天通行条件。各物业管理单位要细化处置程序,本着“责任明确、预案周详、准备充分、工作细致、反应快速、协调一致、作业到位、不留死角”的原则,切实做到责任、预案、设施、人员、经费、积雪消纳场所“六落实”,购置充足的扫雪设备和融雪剂,并储备到位。除雪作业要做到“雪前准备”、“雪中除雪”与“雪后迅速恢复小区环境整洁”并举。
   7.3 各区房管部门要指导、协调、落实扫雪工具、机械和运输车辆,组建骨干队伍和突击队,随时为抢险救援做好准备。
   7.4 各区房管部门要在市区居民小区扫雪除冰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做到组织有力,行动迅速,确保万无一失。要严格落实节假日值班制度,节假日期间要保证有一定的扫雪力量,确保节假日扫雪工作组织到位。
   7.5 扫雪期间,市扫雪除冰指挥部和市区居民小区扫雪除冰指挥部将组织检查工作,对表现突出单位和典型事例给予通报表扬;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造成严重后果及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主要领导或责任人的责任,并在全市范围通报;对因责任原因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8 预案管理

   8.1 各区房管部门及各物业管理单位要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相关的应急预案。
   8.2 本预案由市区居民小区扫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3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