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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倡议书!致全市人民!


2月29日


徐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徐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出
《消防安全倡议书》
提醒大家
重视消防安全
并牢记相关火灾防范要点


消防安全倡议书



广大企事业单位和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居安思危,警钟长鸣。近期,全国各地火灾事故频发,造成较大的损失。我们倡议全市人民不当消防安全旁观者,要当消防安全践行人。大家携起手来,共同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共同守护平安美好的家园。


一、家庭火灾预防


1、安装、使用合格的电器产品和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路,不私拉乱接、超时超负荷用电。

2、自觉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

3、不拼装电动自行车,不擅自改装、更换电动机、充电器、蓄电池等影响车辆安全性能的零部件。

4、电动自行车不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

5、不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区域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6、加强对家中老幼病残人员的监护,提醒老人不卧床吸烟,教育小孩不玩火,及时消除隐患。

7、学会操作使用灭火器、室内消火栓、逃生面罩等身边的消防设施器材。

8、发生火灾时,要沉着冷静,快速判断周围环境,检查门把手温度,寻找安全出口,保持低姿逃生,做到小火快跑、浓烟关门。


二、单位消防安全


1、加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2、不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3、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

4、不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5、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6、规范开展电气焊割作业,落实持证上岗、动火审批、现场看护、现场清理等措施。营业期间,不违规进行动火作业。

7、不违法违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

8、规范使用液化气罐,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敷设、维护保养和检测符合要求。

9、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掌握“一懂三会”(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发生火灾后,切勿贪恋财物,要快速有序逃离火场,并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

10、不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不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


三、相关法律责任


1、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在其他建筑存在上述行为的,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2、因违规停放、充电造成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责任人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时刻保持警惕,强化自我防范意识,关注消防,关爱生命,共同打造安心、放心、舒心的居住和生活环境!



徐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徐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